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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3〕1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强化就业帮扶,助力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稳岗增收,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测预警,稳定务工规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状况跟踪监测,按月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名制数据库”中更新相关数据。将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企业离职离岗脱贫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就业出现问题的,随发现、随帮扶。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在不低于上年底水平的基础上,稳步提升脱贫人口务工总量。

  二、强化就业援助,降低返贫风险。推广脱贫人口“就业一键帮”平台,实现脱贫劳动力通过手机端即可“一键”提交就业、培训帮扶需求,享受就业援助。建立“2473”就业帮扶响应机制,对新增有就业意愿、培训意愿脱贫劳动力,在24小时内对接了解具体就业、培训需求,7个工作日内提供首轮“131”就业服务(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3个月内帮助达成就业、培训目标。建立结对挂钩帮扶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有培训意愿未培训脱贫劳动力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三、强化稳岗帮扶,提升就业质量。发挥输入地稳岗就业帮扶责任,向省内跨区域流动脱贫人口提供同等就业服务。加强地方劳务品牌培树,提高劳务输出规模及输出质量。加强多渠道信息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脱贫人口及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用人单位,主动兑现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更多脱贫劳动力在企业稳定就业并参保,助力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升竞岗能力。建立并推行“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实施重点群体适岗培训行动计划、脱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