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纳税人销售自产红糖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14.纳税人销售自产红糖是否可以免征
增值税
?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
增值税
: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另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
财税字〔1995〕52号
)
规定:“一、植物类
……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因此,红糖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纳税人销售自产红糖应按规定缴纳
增值税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 【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