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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租入一栋办公楼,其中一层作为员工食堂,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90号
)
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
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自2018年1月1日起,你公司租入的上述不动产不是专用于集体福利的可以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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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7]9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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