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
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
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
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
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因此,列入《免征
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
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