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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
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6〕186号
)
规定:“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
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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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8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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