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借记应付票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付票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应付票据账面 余额,借记应付票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