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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构成犯罪的,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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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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