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51号
)文件第三条“符合上述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内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一共有两批,文件号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8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