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否弥补亏损?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
规定,根据《
企业所得税
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
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
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
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