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房地产企业利用地下设施修建了地下车库并取得的收入如何列支?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
企业所得税
处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9]31号
)
第三十三条规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同时,该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在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中。
因此,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应计入开发成本,待停车场所出售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同时不能再结转成本。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9]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