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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
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
财税字〔1995〕48号
)
规定,
五、关于个人互换住房的征免税问题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
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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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5]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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