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除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外,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一、办理流程
(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
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