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有关条款,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停
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改征个人所得税后,仍然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伙企业2000年初结存的职工福利费不需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