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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
规定:“五、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
增值税
。
......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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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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