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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是否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鸡蛋,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
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75号
)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
增值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
增值税
。…… 免征
增值税
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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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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