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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部分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吗?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
财税〔2014〕122号
)
规定:“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代开专用发票的广告收入也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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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4]12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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