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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财产租赁所得申报口径是什么?
一、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个人所得税
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税发〔2006〕162号
)
第八条第五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算。”
二、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
国税函〔2006〕1200号
)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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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6]1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6]12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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