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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亏损时,是否还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
企业所得税
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表、年度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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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5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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