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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骨粒属于农产品吗?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骨粒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1号)规定:“动物骨粒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动物骨粒是指将动物骨经筛选、破碎、清洗、晾晒等工序加工后的产品。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按照11%增值税税率适用。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