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
规定:“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
增值税
专用发票。”(政策解读:三、(五)公告附件1《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项目,由纳税人在填表时自行勾选“当月1日”或“次月1日”。)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