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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检举人联名检举同一违法行为的,如何领取和分配奖金?
根据《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六条规定:“……
联名检举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的,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并与
其他
署名人协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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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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