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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铺业务,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乙方的租金管理费等由第三方代为支付,乙方要求我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乙方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
办法
》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
发票管理
办法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否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另外,如收票方取得不符合规定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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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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