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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国际快递业务可不可以免交增值税?
如指的是提供收派服务,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36号
)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
增值税
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免征
增值税
。因此,如您司提供的是上述收派服务,可免征
增值税
。否则,不可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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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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