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集团公司购买一批礼品无偿给子公司用于员工福利及业务消费(集团公司本身无销售业务),集团公司该行为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你司购进货物赠送给予子公司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已按《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计算
增值税
销项税额的,相应的进项税额则可以抵扣。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 【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