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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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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版】【部分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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