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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税
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五条规定:“
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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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令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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