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9〕456号
)规定:“一、人体血液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规定:“根据国务院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的决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四、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第二条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修改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原13%增值税税率货物简并为11%征收,具体税率以财税〔2017〕37号为准。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