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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从B企业挖来一个员工,因该员工在B企业合同未到期,需要支付违约金,且由A企业负担该违约金,请问该违约金可在A企业税前扣除吗?
根据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
企业支付并列支的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违约金,在计算
企业所得税
时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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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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