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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
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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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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