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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贴花?
根据
《
国家税务局关于
印花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
规定:“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
依照
印花税
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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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税地字[1988]2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部分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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