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改《《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比照该办法执行。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可以停业。因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相关法规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版本】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