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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14年12月10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到申报出口退税期间发生了海关商品码的变更,企业应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规定:“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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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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