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企业每月固定向员工发放的货币性福利是否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34
号
)
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9〕3号
)
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