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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界定新建房与旧房?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
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
财税字〔1995〕48号
)
规定:“七、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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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5]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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