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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
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19号
)规定: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以及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等活动不适用税前
加计扣除
政策。
相关法规
[财税[2015]11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税总所便函[2017]5号]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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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5]11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税总函[2016]6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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