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
》(财税〔2012〕39号
)规定:“四、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
(八)中标机电产品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生产企业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为购进货物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