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煤炭企业自行开采煤炭后,直接对外进行销售,应如何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
资源税
改革的通知
》(
财税〔2014〕72号
)第二条的规定:“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
《
资源税
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
》
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
资源税
。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
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税[2014]7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