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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支出的拆迁回建房屋的建设成本是否能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
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10〕220号
)
规定:“六、关于拆迁安置
土地增值税
计算问题
(一)
房地产
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
房地产
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房地产
开发企业
土地增值税
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6〕187号
)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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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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