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二函[2013]1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实施后,“搬迁开始”之日可依政府搬迁公告、文件明确的搬迁起始之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