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如何确定?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65号令)第十条规定:“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增值税
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4〕186号
)规定:“一、对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应作为
增值税
纳税人按规定缴纳
增值税
。”
相关法规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财政部令第65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10.28)
【国税发[1994]1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