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
企业所得税:
……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
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
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