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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根据结息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如何理解?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
〕36号
)
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
增值税
,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
增值税
,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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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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