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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食品外卖服务,有部分饮料、酒水是外购的,这部分饮料、酒水是否可与外卖食品一起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不可以。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