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附件一的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
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
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你司收取罚金,并未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缴纳
增值税,不得开具发票。
(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
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对方公司支出的经营性罚款可以在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