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13号
)规定,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