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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外国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的名称能够写英文吗?购买方为外国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公司,也没有中文名称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
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因此,纳税人应根据上述规定如实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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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版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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