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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简易计税项目,有分包,给甲方开发票,是全额开票还是差额开票?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
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
增值税
,且不得全额开具
增值税
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
增值税
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建筑业简易计税项目,全额开票差额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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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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