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因此,如果有形动产的维护涉及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则属于修理修配,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如果不涉及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则属于“其他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