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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自产设备出口,是不是先开票做销售缴纳增值税,再办理出口退税?具体税务处理流程是怎么样?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
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
规定, “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
增值税
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增值税
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
增值税
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
增值税
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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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部分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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