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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因为扩展业务,兼营医疗设备租凭。那购进的医疗设备转成租凭,该设备的进项税还可以抵扣吗?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
〕36号
)
附件1《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
增值税
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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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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